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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院內公告】103學年度教學評鑑-院級要求事項

發佈日期 : 2014-04-18
各位師長好,

有關103學年度教學評鑑之項目十「院級教學單位要求之其他相關教學評鑑事項」,
業經103.04.16院務會議討論通過,包含下列3小項評分合計,每學期至多5分。

1.經系上認定並於系網公告週知或配合教發中心實施之補救教學(每件1分,至多3分)
2.參加教師社群或教學研討(每件1分,至多2分)
3.教學意見即時回饋平台是否按時回應(至多2分)

另有關本校教學評鑑相關實施要點及流程,詳如附件,敬請卓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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