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院內公告】商學與資訊學院教師教學評鑑-院級要求事項(自104學年度起適用)
發佈日期 :
2015-03-17
【院內公告】商學與資訊學院教師教學評鑑-院級要求事項
各位師長好,
有關本院教師教學評鑑之項目十「院級教學單位要求之其他相關教學評鑑事項」,業經104.03.12院務會議討論通過,包含下列2小項評分合計,每學期至多5分。
1. 參加師生社群或教學研討(每件1分,至多3分) /由各社群召集人提供佐證資料,並由系級會議初核及院級教學評鑑委員會複核。
2. 參與跨領域學程或至目標高中授課6小時以上(每件1分,至多3分) /由各受評教師自行提供佐證資料,並由系級會議初核及院級教學評鑑委員會複核。
另有關本校教學評鑑相關實施要點及流程,詳如附件,敬請卓參。
各位師長好,
有關本院教師教學評鑑之項目十「院級教學單位要求之其他相關教學評鑑事項」,業經104.03.12院務會議討論通過,包含下列2小項評分合計,每學期至多5分。
1. 參加師生社群或教學研討(每件1分,至多3分) /由各社群召集人提供佐證資料,並由系級會議初核及院級教學評鑑委員會複核。
2. 參與跨領域學程或至目標高中授課6小時以上(每件1分,至多3分) /由各受評教師自行提供佐證資料,並由系級會議初核及院級教學評鑑委員會複核。
另有關本校教學評鑑相關實施要點及流程,詳如附件,敬請卓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