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日期 :
2016-02-03
受文者:商學與資訊學院全體教師
主旨:檢送 本院專任教師申請『取得校外計畫獎勵案』作業提報時程及注意事項,請查照辦理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「實踐大學商學與資訊學院專任教師取得校外計畫獎勵辦法」第三條至第五
條辦理。
二、 已於104年2月1日至105年1月31日期間向研發處完成辦理校外委託研究/服務計
畫結案事宜之申請教師應檢附下列資料:
1. 本院專任教師校外計畫案獎勵申請表一式二份。
2. 教師取得當年度委託機構同意辦理計畫公文影本申請表。
3. 已申請計畫案之證明或其它可供證明之文件。
4. 結案成果報告。
三、 申請期限:自即日起至105年3月23日(星期三)止。請欲申請教師自行彙齊前列相
關申請資料並經所屬系主任簽章後,逕送商資學院辦理後續審核事宜。
四、 參考資料:
1. 申請通知(附件一)
2. 實踐大學商學與資訊學院專任教師取得校外計畫獎勵辦法(附件二)
3. 申請表(附件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