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院內公告】公告本院新訂「教師輔導與服務評鑑準則」

發佈日期 : 2015-07-02
受文者:商學與資訊學院全體教師

主旨:公布本院新訂「教師輔導與服務評鑑準則」。

依據:104 年 6 月 18 日本院教評會議通過以及 104 年 6 月 30 日本校教評會議同意核備。

公告事項:新訂「教師輔導與服務評鑑準則」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