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校外訊息】【勞動部】辦理「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」及其指定課程辦理原則、相關表件函文影本如附件。

發佈日期 : 2020-07-09
來(發)文機關: 教育部
主 旨: 函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「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」及其指定課程辦理原則、相關表件函文影本如附件,請踴躍參與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9年6月30日發訓字第10925026741號函(如附)辦理。
二、 為透過職業訓練之實施,強化青年就業知識與技能,培育國家重點創新產業人才,促進青年就業,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旨揭計畫,結合跨部會訓練資源,提供青年參加五加二產業創新相關課程,並補助訓練費用最高新臺幣10萬元。請具訓練能量之大專校院依函文說明,逕洽該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。
三、 另為增進學生跨域能力,本部鼓勵各校申辦前開課程時,課程規劃強化產業創新領域知跨域能力,課程內涵並強化符合產業人才能力鑑定機制(IPAS)職能基準,以輔導參訓學生考取IPAS證照,加值就業能力。經學校輔導考取IPAS證照者,由本部發給學生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。
四、 副本抄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,後續請提供核定辦理本計畫之學校名單,俾利函知學校有關協助學生請領本項獎勵金之方式及佐證資料。